玻璃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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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玻璃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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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乐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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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ml:15mg |
0.4g*30粒 |
| 剂型 | 滴眼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玻璃酸纳。 |
甘草提取物, 白及 ,木香, 颠茄流浸膏, 橙皮酊, 薄荷油, 氢氧化铝, 氧化镁, 碳酸钙。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国药准字Z45021140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行气止痛。用于胃胀闷疼痛,嗳气泛酸,恶心呕吐,食少,疲乏无力,大便不畅;也可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 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1.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2.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3.长期超量服用,少数人可能出现轻度浮肿或血压升高。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骨折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2.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3.长期超量服用,少数人可能出现轻度浮肿或血压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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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青光眼患者慎用。|5.有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7.本品含氢氧化铝、氧化镁、碳酸钙。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后1小时内应避免服用其他药物,因氢氧化铝可与其他药物结合而降低吸收,影响疗效。|2.本品与金刚烷胺、阿托品类药等同用时,本品的不良反应可加剧。|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