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辛温散寒,通利鼻窍。用于鼻塞不通,或因鼻塞所致的嗅觉障碍,头昏,头痛等症状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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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辛夷、苍耳子、麻黄、白芷、威灵仙、冰片,辅料为吐温-80、甘油、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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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欢宝药业有限公司 |
朗致集团万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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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170 |
国药准字H14023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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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辛温散寒,通利鼻窍。用于鼻塞不通,或因鼻塞所致的嗅觉障碍,头昏,头痛等症状的改善。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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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喷鼻。用喷管稍伸入鼻孔内,每个鼻孔一次2揿,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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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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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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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辛温散寒,通利鼻窍。用于鼻塞不通,或因鼻塞所致的嗅觉障碍,头昏,头痛等症状的改善。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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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甲硝唑对大多数厌氧菌具强大抗菌作用。抗菌谱包括脆弱拟杆菌属和其他拟杆菌属,棱形杆菌,产气棱状芽孢杆菌,真杆菌,韦容球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等。其杀菌浓度稍高于抑菌浓度。甲硝唑的杀菌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厌氧菌的硝基还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谢中起重要作用。本品的硝基还原成一种细胞毒,从而作用于细胞的DNA代谢过程,促使细菌死亡。耐药菌往往缺乏硝基还原酶因而对甲硝唑耐药。人工牛黄具解热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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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鼻粘膜损伤者慎用。4.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本品初喷于患处时,有一定的刺激性,症状不重者,可继续使用。7.本品最好在病症发作期间使用,病情控制后应减少使用次数或停用。8.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9.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儿童、年老体弱或其它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现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已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作用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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