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生肌,止痛。用于手足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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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草、当归、白蔹、甘草、冰片、二甲基亚砜。辅料为橡胶、氧化锌、松香、黄凡士林、羊毛脂、液体石蜡。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化学名称:盐酸伐昔洛韦,L-缬氨酸-2-[(6-氧代-2-氨基-1,6-二氢- 9H -嘌呤-9-基)甲氧基]乙基酯盐酸盐。分子式:C13H20N6O4·HCL分子量:36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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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华润天和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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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743 |
国药准字H2001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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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生肌,止痛。用于手足皲裂。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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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贴患处,2~3天换一次药。 |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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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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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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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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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生肌,止痛。用于手足皲裂。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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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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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孕妇慎用。 3.皲裂较大敷药时可能有疼痛,疼痛不剧者可继用。 4.有霉菌感染,或伴有足癣(脚气)者应在医师指导下配合其它药物治疗。 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5. 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