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便秘及习惯性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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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比沙可淀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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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康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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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08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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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便秘及习惯性便秘。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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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塞入肛门。成人,一次1枚(10毫克),一日1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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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6岁以下小儿及孕妇禁用。2.急腹症、炎症性肠病患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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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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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便秘及习惯性便秘。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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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直肠给药有时有刺激性、引起直肠炎或过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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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便秘伴有急性腹痛者应就医。2.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使用3天无效,请立即就医。3.使用时部分患者在插入肛门后较短时间即排便,药品可能未完全溶解而随粪便排出,但不影响疗效。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