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磨汤口服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四磨汤口服液
|
痔炎消颗粒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汉森 |
|
| 规格 | 10ml*6支 |
10g*9袋 |
| 剂型 | 合剂 |
颗粒剂 |
| 主要成分 | 木香、枳壳、槟榔、乌药。 |
本品主要成分为火麻仁﹑紫珠叶﹑槐花﹑金银花﹑地榆﹑白芍﹑三七﹑茅根﹑茵陈﹑枳壳﹑甘露醇﹑ 阿司帕坦﹑甜菊素。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44 |
国药准字Z45020058 |
| 作用与功效 |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止血,止痛,消肿。用于血热毒盛所致的痔疮肿痛、肛裂疼痛、少量便血及老年人便秘。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疗程一周;新生儿一次3~5毫升,一日3次,疗程2天;幼儿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3~5天。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肠梗阻、肠道肿瘤、消化道术后禁用。 |
孕妇及三岁以下儿童禁用;失血过多,身体虚弱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
| 儿童用药 | 三岁以下儿童禁用。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 一般手术病人在手术后12小时第一次服药,再隔6小时第二次服药,以后常法服用或遵医嘱;(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3)药液如有微量沉淀,属正常情况,可摇匀后服用,以保证疗效。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