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沙星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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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氧氟沙星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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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肝油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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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
| 剂型 |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详见说明书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国药准字H45021265 |
| 作用与功效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用于预防和治疗成人维生素A和D缺乏症。 |
| 用法用量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口服。预防:成人一日15毫升,分1-2次以温开水调服;治疗:成人一日35-65毫升,分1-3次以温开水调服,服用1-2周后剂量可减至一日15毫升,分1-2次服用。 |
| 不良反应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慢性肾功能衰竭、高钙血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者禁用。 |
| 禁忌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 儿童用药 | ||
| 老人用药 | ||
| 药理作用 | 长期或过量服用,可产生慢性中毒。早期表现为骨关节疼痛、肿胀、皮肤瘙痒、口唇干裂、发热、头痛、呕吐、便秘、腹泻、恶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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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补充维生素A或D应采用预防量,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治疗剂量必须由医师确诊为维生素A、D缺乏症后,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维生素D敏感,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3.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很敏感。4.老年人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因视黄醛清除延迟而至维生素A过量。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 |
| 药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