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定喘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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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百花定喘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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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肝油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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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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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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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麻黄碱。 |
详见说明书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698 |
国药准字H45021265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
用于预防和治疗成人维生素A和D缺乏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预防:成人一日15毫升,分1-2次以温开水调服;治疗:成人一日35-65毫升,分1-3次以温开水调服,服用1-2周后剂量可减至一日15毫升,分1-2次服用。 |
| 不良反应 |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慢性肾功能衰竭、高钙血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者禁用。 |
| 禁忌 |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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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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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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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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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长期或过量服用,可产生慢性中毒。早期表现为骨关节疼痛、肿胀、皮肤瘙痒、口唇干裂、发热、头痛、呕吐、便秘、腹泻、恶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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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 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喘,其表现为气粗息涌,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3. 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4. 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 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补充维生素A或D应采用预防量,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治疗剂量必须由医师确诊为维生素A、D缺乏症后,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维生素D敏感,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3.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很敏感。4.老年人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因视黄醛清除延迟而至维生素A过量。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