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冻疮、挫伤、扭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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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樟脑3毫克、硼酸5毫克、甘油5毫克。辅料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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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黑龙江惠美佳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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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055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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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冻疮、挫伤、扭伤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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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直接涂布于局部或用温水洗净疮面后再涂抹,每日2~3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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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皮肤刺激、过敏反应,如红肿、瘙痒。长期大面积使用可能引起皮肤干燥。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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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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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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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冻疮、挫伤、扭伤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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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有刺激性,或局部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局部反应可能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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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皮肤刺激、过敏反应,如红肿、瘙痒。长期大面积使用可能引起皮肤干燥。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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