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舒筋通络,祛风止痛。用于肥大性脊椎炎,颈椎病,跟骨刺,增生性关节炎,大骨节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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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乳香、没药、白芍、延胡索(醋制)、三七。 |
洛索洛芬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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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制药厂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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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295 |
国药准字H2004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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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舒筋通络,祛风止痛。用于肥大性脊椎炎,颈椎病,跟骨刺,增生性关节炎,大骨节病等。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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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饭后口服。慢性炎症疼痛:成人每次60mg(1片),每日三次;急性炎症疼痛:顿服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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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月经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洛索洛芬钠是一前体药物,在吸收入血前对胃肠道无刺激,也没有明显治疗作用,只有吸收入血后转化成活性代谢物才发挥作用,因此,对胃肠道无明显刺激作用,耐受性好,副作用低。消化系统不适较多见如腹痛、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秘、烧心等,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水肿、困倦、头痛、心悸等,偶见休克、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间质性肺炎以及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以及AST、ALT、ALP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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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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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化瘀,舒筋通络,祛风止痛。用于肥大性脊椎炎,颈椎病,跟骨刺,增生性关节炎,大骨节病等。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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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腹部不适、口干、便秘、食欲减退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便秘等个案报告。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眩晕、感觉减退等。皮肤及其件:皮疹、瘙痒、潮红等。心血管系统:心悸、血压升高等,有心律失常个案报告。全身性:过敏或过敏样反应、水肿、疼痛、乏力等,有发热等个案报告。其他:有嗜睡、失眠、月经紊乱、月经过多等个案报告。 |
洛索洛芬钠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代谢物,其活性代谢物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发挥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毒理研究生殖毒性:当大鼠给予洛索洛芬钠剂量为8MG/KG时,出现黄体数、植入着床数减少,死胎率增加,胎儿死亡率增加,体重减少及发育轻微延缓。洛索洛芬钠可致大鼠分娩延迟并可通过其乳汁分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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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马钱子(制),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不宜长期用药。2.尚无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研究证据。3.脾胃虚弱者慎用。4.过敏体质者慎用。5.肝生化指标异常者慎用。6.运动员慎用。7.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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