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祛风燥湿,止痒。适用于湿热下注引起的外阴瘙痒,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症见带下量多,色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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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苦参、蛇床子、荆芥、白鲜皮、防风、丁香叶、黄柏。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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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英美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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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1062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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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祛风燥湿,止痒。适用于湿热下注引起的外阴瘙痒,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症见带下量多,色黄。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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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外阴炎:无菌棉球蘸取洗液充分擦洗外阴、阴道,每日一次;睡前10%洗液自行坐浴15分钟,7日为一疗程。2.阴道炎:取无菌棉球蘸取洗液,仔细冲洗阴道,再用带线无菌棉球蘸洗液,置于阴道深部,睡前将带线棉球取出,每日一次,7日为一疗程。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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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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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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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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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祛风燥湿,止痒。适用于湿热下注引起的外阴瘙痒,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症见带下量多,色黄。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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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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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8.本品使用前应充分摇匀。9.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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