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 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 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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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 -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a)嘧啶-4-酮 |
牛黄、水牛角浓缩粉、人工麝香、珍珠、朱砂、雄黄、黄连、黄芩、栀子、郁金、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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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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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776 |
国药准字Z1102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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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 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 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 |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入心包,高热惊厥,神昏谵语;中风昏迷及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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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应在三天以上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3mg(3片)。不论是急...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次;小儿三岁以内一次1/4丸,四岁至六岁一次1/2丸,一日1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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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
有文献报道不当使用本品致体温过低,亦有个别患者引起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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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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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 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 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 |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入心包,高热惊厥,神昏谵语;中风昏迷及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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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苯并异恶唑衍生物,是新一代的抗精神病药。其活性成份利培酮是一种具有独特性质的选择性单胺能拮抗剂,它与5—羟色胺能的5-HT2受体和多巴胺的D2受体有很高的亲和力。利培酮也能与α1-肾上腺素能受体结合,并且以较低的亲和力与H1—组胺能受体和α2-肾上腺素受体结合。利培酮不与胆碱能受体结合。利培酮是强有力的D2拮抗剂,可以改善精神分裂症的阳性症状,但它引起的运动功能抑制,以及强直性昏厥都要比经典的抗精神病药少。对中枢系统的5—羟色胺和多巴胺拮抗作用的平衡可以减少发生锥体外系副作用的可能,并将其治疗作用扩展到精神分裂症的阴性症状和情感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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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加大剂量(见【用法用量】) |
1.本品为热闭神昏所设,寒闭神昏不得使用。 2.本品处方中含麝香,芳香走窜,有损胎气,孕妇慎用。 3.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以免助火生痰。 4.本品处方中含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在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肢寒畏冷,面色苍白,冷汗不止,脉微欲绝,由闭证变为脱证时,应立即停药。 6.高热神昏,中风昏迷等口服本品困难者,当鼻饲给药。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使用本品应遵医嘱。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及玻璃纸;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