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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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维生素B12。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莫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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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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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293 |
国药准字H44021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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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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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3次,每次2―3滴,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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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已知对维生素B12过敏或以前发生过由于眼药引起过敏症(例如眼充血、痒、肿、出疹)者。青光眼患者慎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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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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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儿。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 老人注意事项: 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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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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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较少见,偶见过敏反应。 |
阿莫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粪肠球菌等需氧革兰阳性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需氧革兰阴性菌的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幽门螺杆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阿莫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可使细菌迅速成为球状体而溶解、破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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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述人员应在就诊后医生指导下使用:(1)眼疼痛剧烈者;(2)曾因眼药引起过敏者。2.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1)用于小儿时,需在保护者的监督指导下使用;(2)如果发现本品出现浑浊,则不要使用;(3)不得做软隐形眼镜的安装液或安装隐形眼镜时使用;(4)本品只用于滴眼。3.使用时或使用后应注意的事项:(1)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的眼出血、瘙痒、肿胀等过敏症状时,需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2)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要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4.保管及注意事项:(1)保管于小儿手拿不到的场所;(2)避免阳光直射,密闭盖子,尽可能放在阴凉处保存;(3)为防止污染,应尽量不与别人通用。 |
1.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病人病史及过敏史,排除有青霉素本人或家族过敏史及有过敏性疾患病人的情况下,口服阿莫仙胶囊可免做青霉素皮试。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5.下列情况慎用: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