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患有眼高压症或者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的眼内压升高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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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噻吗洛尔。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含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素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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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Santen 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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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308 |
国药准字J2011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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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患有眼高压症或者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的眼内压升高的症状。 |
散瞳药。检查用散瞳及调节麻痹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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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初始用量为每天上午一次,每次一滴;如未能有效控制眼内压,可考虑与其他制剂一起合用以降低眼内压。不建议同时使用两种β受体阻滞剂。 |
一般临床常用0.5%托吡卡胺与0.5%盐酸去氧肾上腺素混合滴眼剂,两药合用有协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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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3.对本品过敏者。 |
偶见眼局部刺激症状。亦可使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压暂时轻度升高,由于去氧肾上腺素本身具有降眼压的作用将不会造成视神经的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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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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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治疗患有眼高压症或者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的眼内压升高的症状。 |
散瞳药。检查用散瞳及调节麻痹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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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烧灼感及刺痛。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率失常。3.神经系统:头晕,加重重症肌无力的症状,感觉异常,嗜睡,失眠,恶梦,抑郁,精神错乱,幻觉。4.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呼吸衰竭,呼吸困难,鼻腔充血,咳嗽,上呼吸道感染。5.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或降糖药后的低血糖症状。 |
本品由托吡卡胺及盐酸去氧肾上腺素组成。托吡卡胺具有阿托品样的副交感神经抑制作用,药物吸收后可引起散瞳及调节麻痹,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具有交感神经兴奋作用,吸收后表现为散瞳及局部血管收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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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9.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10.定期复查眼压,根据眼压变化调整用药方案。11.用前应摇匀,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睛,防止滴眼液污染。 |
1.有眼压升高因素的前房角狭窄、浅前房者慎用,必要时测量眼压或用缩瞳药。 2.高血压、动脉硬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者慎用。 3.出现过敏症状或眼压升高应停用。 4.本品滴眼有作用强、起效快、持续时间短的特点,但瞳孔散大后约有5~10小时的畏光及近距离阅读困难的现象。 5.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以防经鼻粘膜吸收过多引发全身不良反应。 6.溶液变色或有沉淀时勿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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