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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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
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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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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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207 |
国药准字H3302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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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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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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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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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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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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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
本品系米糠油未皂化物,含本品末皂化物总量不少于90%,其中固醇 量不少于60%,另含有烃,高级脂肪酸,三萜烯醇及维生素等.本品中固醇有防氧 化及抑制牙周细菌生长,从而起到改善牙齿的病理性松动.抗牙龈出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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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 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 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 方能根治牙周病.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