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慢性结膜炎、角膜损伤、结膜充血,预防眼病(游泳后、尘埃吹进或汗水流入眼睛)紫外线或其他光线影响之眼炎(雪眼)眼睑炎(烂眼炎),缓解因佩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 ,眼部疲劳、眼痒、眼朦胧(眼屎多)等症状 ;还用于眼部功能下降,屈光不正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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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软骨素钠、尿囊素、维生素E、维生素B6、氨化乙基硫酸。 |
本品含二丙酸倍氯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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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万和制药有限公司 |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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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81 |
国药准字H20056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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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慢性结膜炎、角膜损伤、结膜充血,预防眼病(游泳后、尘埃吹进或汗水流入眼睛)紫外线或其他光线影响之眼炎(雪眼)眼睑炎(烂眼炎),缓解因佩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 ,眼部疲劳、眼痒、眼朦胧(眼屎多)等症状 ;还用于眼部功能下降,屈光不正的辅助治疗。 |
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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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滴眼每次2-3滴,每日4-6次。 |
成人一般一次喷药0.05-0.1mg(每撳一次约喷出主药0.05mg)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8mg。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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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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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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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婴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用量过大(>0.8mg/d),可出现糖皮质激素的一系列全身性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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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慢性结膜炎、角膜损伤、结膜充血,预防眼病(游泳后、尘埃吹进或汗水流入眼睛)紫外线或其他光线影响之眼炎(雪眼)眼睑炎(烂眼炎),缓解因佩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 ,眼部疲劳、眼痒、眼朦胧(眼屎多)等症状 ;还用于眼部功能下降,屈光不正的辅助治疗。 |
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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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发现过敏及其它副作用。 |
丙酸倍氯米松为人工合成的强效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外用具有: 1 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能抑制支气管渗出物,消除支气粘膜肿胀,解除支气管痉挛。 2 可以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 3 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 4 本品局部应用,对钠潴留及肝糖原异生作用很弱,也无雄性、雌性及蛋白同化激素样的作用,对体温和尿也无明显影响,吸入给药对支气管喘息的疗效比口服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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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开封后不保证无菌。2.开盖一个月后建议不可再用。3.使用时避免污染瓶内眼液。4.滴用眼液时,请不要把容器的滴嘴直接触及眼部。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 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孕妇慎用。 5婴儿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