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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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维生素A棕榈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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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山万汉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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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255 |
国药准字H20073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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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作为角膜保护的辅助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干眼症(例如:SJOGREN’S综合症、神经麻痹性角膜炎,暴露性角膜炎。),由于泪膜保护缺乏造成的结膜和角膜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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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成人根据个体病情调整剂量,通常每次1滴,每天3次或每小时1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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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应在使用本品前至少5-10分钟使用另一种眼用制剂,本品应总是在最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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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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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作为角膜保护的辅助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干眼症(例如:SJOGREN’S综合症、神经麻痹性角膜炎,暴露性角膜炎。),由于泪膜保护缺乏造成的结膜和角膜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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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由于存留时间长,本品适合于作为泪液的替代物应用于泪液分泌不足和“干眼症”的治疗,后者是由于了泪液质量低下造成的泪膜不稳定继而产生高分泌。较高的黏度通过物理润滑增强了凝胶体的保护作用。添加的维生素A消除角膜上皮脱水症状,增强治疗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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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 应用本品时,应先取下隐形眼镜,用后30分钟方可配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