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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乐定(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胶囊(Ⅳ))

异乐定(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胶囊(Ⅳ))

处方药 非医保

优时比(珠海)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塞伴有心绞痛症状的后期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合用,长期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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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乐定(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胶囊(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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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异乐定(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胶囊(Ⅳ))
异乐定(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胶囊(Ⅳ))
苯扎贝特分散片
苯扎贝特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本品活性成份为苯扎贝特。化学名称:[对-4-氯苯甲酰-β-氨乙基苯氧]异丁酸。分子式:C19H20ClNO4分子量:361.82

生产企业

优时比(珠海)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1223

国药准字H2007026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塞伴有心绞痛症状的后期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合用,长期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

用法用量

除另有医嘱,否则每日一次,每次1粒(50mg),用适量温水整粒吞服(不可咀嚼)。对循环不稳定的患者,首次服药可能引起血管性虚脱症状,也可能产生硝酸盐性头痛。可在开始治疗时服用非长效制剂-单硝酸异山梨酯(如艾复咛20mg)早晚各半片以明显减少上述症状。

1.成人常用量:每日3次,每次0.2-0.4g。可在饭后或与饭同服。疗效佳者维持量可为每日2次,每次0.4g。2.肾功能障碍时按肌酐清除率调整计量:40-60ml/min时,.每日2次,每次0.4g;15-40ml/min时,每日或隔日1次。

副作用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急性循环衰竭(休克,血管性虚脱)心源性休克(除采用适当措施保证舒张末期压足够高外)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硝酸盐治疗期间,不能使用西地那非急性心肌梗塞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液动力学监护条件下的监护病室使用)。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厌食、恶心、呕吐、饱胀感、胃部不适等,其它较少见的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乏力、皮疹、瘙痒、阳萎、贫血及白细胞计数减少等。2.偶有胆石症或肌炎(肌痛、乏力)。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3.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妊娠期的安全性未确立,故孕妇不推荐使用。本品是否分泌进入乳汁不详,故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用药:儿童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目前尚无实验研究加以证实,故不宜应用。老年用药:老年人应根据肝肾功能状态调节用药剂量。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量。

成分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塞伴有心绞痛症状的后期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合用,长期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

药理作用

使用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10%患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持续应用会逐渐减退。在首次用药或增加剂量时,常可见直立位低血压和/或轻度头痛。这些症状可能与头昏、嗜睡、反射性心动过速和乏力有关。罕见(<1%患者〉恶心、呕吐、潮红和皮肤过敏反应(如红斑),有时可能很严重。个别病例出现剥脱性皮炎。有使用有机硝酸盐出现严重低血压的报道,包括恶心、呕吐、坐立不安、苍白、多汗。罕见虚脱现象(常伴有心动过缓和晕厥)。罕见严重低血压导致心绞痛症状加重现象。有几例硝酸盐诱导的括约肌松弛引起的心口灼热的报道。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因可使换气不良肺泡的血供增加(形成肺“旁路”)而导致一过性低氧血症。特别是在冠心病患者可导致心肌缺氧。

注意事项

下列患者的用药需医生特别监护:肥厚性阻塞性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急性心压塞低充盈压,如急性心肌梗塞,左室功能损伤(左室衰竭)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伴有颅内压升高的疾病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本品不适用于急性心绞痛发作。尽管本品的释放分两个阶段进行,如服药后30%的有效成分迅速释放,但对于急性心绞痛发作并不能马上奏效。有耐药性,且与其他硝基化合物有交叉耐药现象。持续使用本品的患者应被告知不能使用含西地那非的产品。使用本品进行治疗不应因使用含西地那非的产品中断,因为那样容易增加心绞痛发作的危险。本品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反应速度,例如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受到影响,若同时饮用酒精,这种情况会更显著。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 ①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可能减低。 ②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③血肌酐升高。 2.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 ①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②肝肾功能试验; ③血脂 ④血肌酸磷酸激酶。 3.如用药后临床上出现胆石症、肝功能显著异常、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 4.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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