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酚苄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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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酚苄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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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胃降逆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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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mg*24片*2板 |
1.2g*6袋 |
| 剂型 | 片剂 |
颗粒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酚苄明。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0372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1.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2.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3.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 用法用量 | 1.给药须按个体化原则,根据临床反应和尿中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含量调整剂量。|2.开始时每日1次10mg,1日2次,隔日增加10mg,直至获得预期临床疗效,或出现轻微α受体阻断的不良反应,以20~40mg每日2次维持。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1.常见体位性低血压、鼻塞、口干、瞳孔缩小、反射性心跳加快和胃肠刺激。|2.少见神志模糊、倦怠、头痛、阳痿、嗜睡。|3.偶可引起心绞痛和心肌梗死。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 禁忌 | 1.低血压者禁用。|2.心绞痛、心肌梗死者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本品对妊娠的影响尚未作充分研究,对孕妇只有非常必要时才能使用本品。|2.尚不知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但为慎重起见,哺乳期妇女要选择停药或者停止哺乳。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对其降压作用敏感,易发生低温,肾功能较差,应用本品时需慎重。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常见体位性低血压、鼻塞、口干、瞳孔缩小、反射性心跳加快和胃肠刺激。少见神志模糊、倦怠、头痛、阳痿、嗜睡,偶可引起心绞痛和心肌梗死。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动物实验证明,长期口服可引起胃肠道癌。|2.脑供血不足时使用本品需注意血压下降,可能加重脑缺血。|3.代偿性心力衰竭者可引起反射性心跳加快,致心功能失代偿。|4.冠心病患者可因反射性心跳加速而致心绞痛。|5.肾功能不全时可因降压和肾缺血导致肾功能进一步损害。|6.上呼吸道感染时可因鼻塞加重症状。|7.用药期间需定时测血压。|8.开始治疗嗜铬细胞瘤时,建议定时测定尿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以决定用药量。|9.反射性心率加速可加用β受体阻滞剂;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10.酚苄明过量时,不能使用肾上腺素,否则会进一步加剧低血压,这称为肾上腺素的反转效应。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拟交感胺类合用,升压效应减弱或消失。|2.与胍乙啶合用,易发生体位性低血压。|3.与二氮嗪合用时拮抗后者抑制胰岛素释放的作用。|4.本品可阻断左旋去甲肾上腺素引起的体温过高,亦可阻断利血平引起的体温过低症。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