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砜霉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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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甲砜霉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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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胃降逆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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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每粒装0.25g,10粒 |
1.2g*6袋 |
| 剂型 | 胶囊剂 |
颗粒剂 |
| 主要成分 | 甲砜霉素。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055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如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等所致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气管炎、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尿道感染、阴道感染;肠道感染、大肠感染、阑尾感染。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一日1.5~3g,分3~4次。|2.儿童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4次服。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1.可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其发生率在10%以下。|2.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3.早产儿及新生儿中尚未发现有“灰婴综合征”者。仅有个例报道有出现短暂性皮肤和面色苍白。|4.本品亦可引起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主要表现为可逆性红细胞生成抑制,白细胞减低和血小板减低;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罕见。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妊娠期尤其妊娠后期妇女应尽量避免应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暂停哺乳。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新生儿避免使用。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可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其发生率在10%以下。2.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3.早产儿及新生儿中尚未发现有灰婴综合征者。仅有个例报道有出现短暂性皮肤和面色苍白。4.本品亦可引起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主要表现为可逆性的红细胞生成抑制;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罕见。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疗程较长者尚需检查网织细胞计数,以及时发现血液系统不良反应。|2.肾功能不全者甲砜霉素排出减少,体内可有蓄积倾向,应减量应用。|3.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用药。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抗癫痫药(乙内酰脲类)。由于本品可抑制肝细胞微粒体酶的活性,导致此类药物的代谢降低,或本品替代该类药物的血清蛋白结合部位,均可使药物的作用增强或毒性增加,故当与本品合用时或在其后应用须调整此类药物的剂量。 |2.与降血糖药(如甲苯磺丁脲)合用时,由于蛋白结合部位被替代,可增强其降糖作用,因此需调整该类药物剂量。格列吡嗪和格列苯脲的非离子结合特点受影响较其他口服降糖药为小,但两者合用时仍须谨慎。 |3.长期口服含雌激素的避孕药者同时服用本品时,可使避孕的可靠性降低,以及经期外出血增加。 |4.由于本品可具有维生素B6拮抗剂的作用或使后者经肾排泄量增加,可导致贫血或周围神经炎。因此本品与维生素B6同用时后者的剂量应适当增加。 |5.本品可拮抗维生素Bl2的造血作用,因此两者不宜同用。 |6.与某些骨髓抑制药合用时,可增强骨髓抑制作用,抗肿瘤药物、秋水仙碱、羟基保泰松、保泰松和青霉胺等均属此类药物。同时进行放射治疗时,亦可增强骨髓抑制作用,须调整骨髓抑制剂或放射治疗的剂量。 |7.本品如在术前或术中应用时,由于其对肝酶的抑制作用,可降低诱导麻醉药阿芬他尼的清除,延长其作用时间。|8.苯巴比妥、利福平等肝药酶诱导剂与本品同用时,可增强本品的代谢,致甲砜霉素血药浓度降低。 |9.林可霉素类可替代或阻止本品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的结合,两者同用可发生拮抗作用,因此不宜联合应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