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中-重度与绝经相关的血管舒缩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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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结合雌激素,为天然物质中提取结合雌激素是雌酮硫酸钠与马烯雌酮钠的混合物,同时还含有17a-双氢马烯雌酮、17a-雌二醇、17b-双氢马烯雌酮。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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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新姿源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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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65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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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中-重度与绝经相关的血管舒缩症状。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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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治疗中重度血管舒缩症,和/或与绝经相关的外阴及阴道萎缩,必须选择控制症状的最小剂量,用药尽量不要持续。血管舒缩症--每天0.625mg外阴和阴道萎缩--每天0.3mg-1.25mg,或更多,根据病人个体反应而定。倍美力治疗可不中断地进行,或根据病人的个体情况采用周期方案(例如25天用药,5天停药)进行适当治疗。如需停药或逐渐停药应隔3-6个月。 2.治疗因性腺功能减退、去势或原发性卵巢功能衰竭所致的女性雌激素过少女性性腺功能减退--每天0.3mg-0.625mg,周期性服。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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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或怀疑妊娠(见方框内警告),孕妇使用雌激素可能对胎儿有害。 2.未确诊的异常生殖器出血。 3.已知或怀疑患有乳腺癌,除了治疗某些转移性癌的病人。 4.已知或怀疑患有雌激素依赖性肿瘤。 5.活动性血栓性静脉炎或血栓栓塞性疾病,以前患有与使用雌激素相关的血栓性疾病。 6.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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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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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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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中-重度与绝经相关的血管舒缩症状。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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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泌尿生殖系统阴道出血形式改变、异常撤退性出血、出血改变,突破性出血,点状出血,子宫平滑肌瘤体积增大;阴道念珠菌病;宫颈分泌物量的改变。 2.乳房触痛,增大。 3.胃肠道恶心,呕吐;腹绞痛,腹胀;胆汁郁积性黄疸;胆囊疾病发生率增加;胰腺炎。 4.皮肤停药后黄褐斑或黑斑病持续存在;多形红斑;红斑结节;红斑疹;头发脱落;妇女多毛症。 5.心血管静脉血栓栓塞;肺栓塞。 6.眼角膜弯曲度变陡;对隐形眼镜耐受性下降。 7.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偏头痛;头晕;精神抑郁;舞蹈病。 8.其他体重增加或减轻;糖耐量下降;卟啉症加重;水肿;性欲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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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儿童误摄入大量含有雌激素的口服避孕药后未见有严重不良反应。雌激素过量可导致恶心、呕吐,妇女可能发生撤退性出血。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