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止痛,活血生肌。用于面积不超过1%的浅、深Ⅱ度烧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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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石膏(煅)、炉甘石(煅)、南寒水石、花蕊石、海螵蛸、没药(炒)、乳香(炒)、珍珠、珍珠母(煅)。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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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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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0090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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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止痛,活血生肌。用于面积不超过1%的浅、深Ⅱ度烧烫伤。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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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创面以无菌生理盐水清洁,清创后,将药物均匀涂于无菌纱布上,涂药厚约1~2mm,敷于创面,包扎固定,隔日换药一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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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皮肤过敏、红肿、瘙痒等不良反应。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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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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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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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止痛,活血生肌。用于面积不超过1%的浅、深Ⅱ度烧烫伤。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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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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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皮肤过敏、红肿、瘙痒等不良反应。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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