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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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石杉碱甲。辅料为乳糖、淀粉、硬脂酸镁等。 化学名称:(5R,9R,11E)-5-氨基-11-乙叉基-5,6,9,10-四氢-7-甲基-5,9-甲撑环辛并(b)吡啶-2(1H)酮。 分子式: C15H18N2O 分子量:242.32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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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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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33 |
国药准字H20143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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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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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 |
(1)给药途径:口服。需以适量的水吞服,服用不受进食影响。(2)给药方法:成人(>18岁)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 50kg:起始治疗剂量为每次500mg(即1片),每日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每日剂量可增加至每次1500mg(即3片)。每日2次。剂量的变化应每2~4周增加或减少500mg(即1片)/次,每日2次。老年人(>65岁):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详见下文有关肾功能受损病人描述)。4-11岁的儿童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kg:起始治疗剂量10mg/kg,每日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剂量可以增加至30mg/kg,每日2次。剂量变化应以每2周增加或减少10mg/kg,每日2次。应尽量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和青少年体重50kg者,剂量和成人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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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
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成人临床研究汇总的安全性数据表明,左乙拉西坦组和安慰剂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分别为46.4%和42.2%。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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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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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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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真性ChE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易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促进记忆再现和增强记忆保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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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避免与CYP3A4诱导剂或抑制剂合用;4. 服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5.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