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扶正,增强机体免疫功能。用于原发性肝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肿瘤;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及减少症。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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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芪、人参、苦参素。辅料:无 |
主要成份为:司莫司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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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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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868 |
国药准字H3302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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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扶正,增强机体免疫功能。用于原发性肝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肿瘤;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及减少症。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原发肿瘤及转移瘤。与其它药物合用可治疗恶性淋巴瘤,胃癌,大肠癌,黑色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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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缓慢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日1~2次,每日40~60毫升,用5%葡葡糖或0.9%生理盐水250~500毫升稀释后使用。30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100~200mg/m2,顿服,每6~8周一次,睡前与止吐剂、安眠药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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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禁止和含有藜芦的制剂配伍使用。 |
骨髓抑制,呈延迟性反应,有累计毒性。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最低点出现在4~6周,一般持续5~10天,个别可持续数周,一般6~8周可恢复;服药后可有胃肠道反应;肝肾功因与较高浓度药物接触,可影响器官功能;乏力,轻度脱发;偶见全身皮疹,可抑制睾丸与卵巢功能,引起闭经及精子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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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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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益气扶正,增强机体免疫功能。用于原发性肝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肿瘤;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及减少症。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原发肿瘤及转移瘤。与其它药物合用可治疗恶性淋巴瘤,胃癌,大肠癌,黑色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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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十分罕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罕见有过敏反应的报道。 |
本品为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对处于G1-S边界,或S早期的细胞最敏感,对G2期也有抑制作用。本品进入体内后其分子从氨甲酰胺键处断裂为两部分,一为氯乙胺部分,将氯解离形成乙烯碳正离子,发挥烃化作用,使DNA链断裂,RNA及蛋白质受到烃化,这与抗肿瘤作用有关;另一部分为氨甲酰基部分变为异氰酸酯,或再转化为氨甲酸,以发挥氨甲酰化作用,主要与蛋白质特别是其中的赖氨酸末端的氨基等反应,这主要与骨髓毒性作用有关,氨甲酰化还破坏一些酶蛋白使DNA被破坏后难以修复,这有助于抗癌作用。本品与其它烷化剂并无交叉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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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过敏体质的患者,用药应慎重,并随时进行观察。2.临床使用应辩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3.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用法用量使用。4.输液速度:滴速勿快,老人、儿童以20-40滴/分为宜,成年人以40-60滴/分为宜。5.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对患者采用积极救治措施。 |
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密切注意血象、血尿素氮、尿酸、肌酐清除率、血胆红素、转氨酶的变化、肺功能。 老年人易有肾功能减退,可影响排泄,应慎用。 本品可抑制身体免疫机制,使疫苗接种不能激发身体抗体产生。用药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宜接种活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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