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肝解郁,益气养血,健脾安神。用于绝经前后引起的心悸气短,烦燥易怒,眩晕失眠,阵热汗出,胸乳胀痛,月经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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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白芍、墨旱莲、人参、党参、郁金、香附(醋制)、当归、薄荷、川芎、玄参、茯苓、法半夏、石菖蒲、牡丹皮、陈皮、干姜、白术(麸炒)、丹参、王不留行(炒)、女贞子(酒炙)。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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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十誉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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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43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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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肝解郁,益气养血,健脾安神。用于绝经前后引起的心悸气短,烦燥易怒,眩晕失眠,阵热汗出,胸乳胀痛,月经紊乱。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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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4~8克,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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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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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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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肝解郁,益气养血,健脾安神。用于绝经前后引起的心悸气短,烦燥易怒,眩晕失眠,阵热汗出,胸乳胀痛,月经紊乱。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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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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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4.心悸气短症状明显,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