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胺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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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维胺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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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E烟酸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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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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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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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胺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E烟酸酯。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962 |
国药准字H22024227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用于高血脂症及动脉粥样硬化的防治。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2粒,每日服2-3次。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1.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脱屑、瘙痒、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继发感染等;口腔黏膜干燥、疼痛、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浑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2.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出血等。3.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4.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块、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5.上述副作用与异维A酸可引起的副作用相似,但相对较轻,且大多数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有关。6.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 |
| 禁忌 | 活性溃疡患者,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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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摄入正常膳食时,尚未发现有确切的维生素E缺乏,维生素E能部分通过胎盘,胎儿仅获得母亲血药浓度的20%~30%,故低出生体重婴儿,出生后可因贮存少而致本品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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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低血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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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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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维生素E属于抗氧化物,可结合饮食中的硒,防止膜及其他细胞结构的多价不饱和酯酸,使免受自由基损伤,保护红细胞免于溶血,保护神经与肌肉免受氧自由基损伤,维持神经、肌肉的正常发育与功能。亦可能为某些酶系统的辅助因子。2.烟酸在体内转化为烟酰胺,再与核糖腺嘌呤等组成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辅酶I)和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辅酶II),为脂质氨基酸、蛋白、嘌呤代谢,组织呼吸的氧化作用和糖原分解所必需。烟酸可减低辅酶A的利用;通过抑制极低密度脂蛋白(VLDL)的合成而影响血中胆固醇的运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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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 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3.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 4.禁与维生素A同服。 5.酗酒者慎用。 6.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过度照射。 |
1.对诊断的干扰:荧光测定尿中儿茶酚胺浓度呈假阳性,尿糖班氏试剂测定呈假阳性,血尿酸测定可增高(仅在应用大剂量烟酸时发生)。2.下列情况应慎用:(1)动脉出血;(2)糖尿病(烟酸用量大可影响糖耐量);(3)青光眼;(4)痛风;(5)高尿酸血症;(6)肝病;(7)溃疡病(用量大可引起溃疡活动);(8)低血压。3.给药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肝功能、血糖。4.烟酸在儿童中降血脂作用未经临床试验,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低血脂。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异维A酸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合用时,可导致“假性脑瘤”引起脑压增高,头痛和视力障碍;2.与维生素A合用时,可产生维生素A过量的相似症状;3.与胺甲蝶喋合用时可使胺甲蝶喋的血药浓度增加而加重肝脏的毒性,维胺脂与异维A酸结构近似,亦应避免与上述药物同时使用。 |
1.大量氢氧化铝可使小肠上段的胆酸沉淀,降低脂溶性维生素E的吸收。2.避免香豆素及其衍生物与大量维生素E同用,以防止低凝血酶原血症发生。3.降血脂药考来烯胺和考来替泊,矿物油及硫糖铝等药物可干扰维生素E的吸收。4.缺铁性贫血补铁时对维生素E的需要量增加。5.维生素E可促进维生素A的吸收,肝内维生素A的贮存和利用增加,并降低维生素A中毒的发生;但超量时可减少维生素A的体内贮存。6.异烟肼可阻止烟酸与辅酶I结合,而致烟酸减少。7.烟酸与胍乙啶等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型抗高血压药合用,其血管扩张作用协同增强,并可产生直立性低血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