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臼毒素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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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鬼臼毒素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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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E烟酸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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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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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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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鬼臼毒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E烟酸酯。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83 |
国药准字H22024227 |
| 作用与功效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用于高血脂症及动脉粥样硬化的防治。 |
| 用法用量 | ①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②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③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④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 |
| 禁忌 | 活性溃疡患者,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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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摄入正常膳食时,尚未发现有确切的维生素E缺乏,维生素E能部分通过胎盘,胎儿仅获得母亲血药浓度的20%~30%,故低出生体重婴儿,出生后可因贮存少而致本品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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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低血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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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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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维生素E属于抗氧化物,可结合饮食中的硒,防止膜及其他细胞结构的多价不饱和酯酸,使免受自由基损伤,保护红细胞免于溶血,保护神经与肌肉免受氧自由基损伤,维持神经、肌肉的正常发育与功能。亦可能为某些酶系统的辅助因子。2.烟酸在体内转化为烟酰胺,再与核糖腺嘌呤等组成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辅酶I)和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辅酶II),为脂质氨基酸、蛋白、嘌呤代谢,组织呼吸的氧化作用和糖原分解所必需。烟酸可减低辅酶A的利用;通过抑制极低密度脂蛋白(VLDL)的合成而影响血中胆固醇的运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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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 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 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1.对诊断的干扰:荧光测定尿中儿茶酚胺浓度呈假阳性,尿糖班氏试剂测定呈假阳性,血尿酸测定可增高(仅在应用大剂量烟酸时发生)。2.下列情况应慎用:(1)动脉出血;(2)糖尿病(烟酸用量大可影响糖耐量);(3)青光眼;(4)痛风;(5)高尿酸血症;(6)肝病;(7)溃疡病(用量大可引起溃疡活动);(8)低血压。3.给药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肝功能、血糖。4.烟酸在儿童中降血脂作用未经临床试验,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低血脂。 |
| 药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确。 |
1.大量氢氧化铝可使小肠上段的胆酸沉淀,降低脂溶性维生素E的吸收。2.避免香豆素及其衍生物与大量维生素E同用,以防止低凝血酶原血症发生。3.降血脂药考来烯胺和考来替泊,矿物油及硫糖铝等药物可干扰维生素E的吸收。4.缺铁性贫血补铁时对维生素E的需要量增加。5.维生素E可促进维生素A的吸收,肝内维生素A的贮存和利用增加,并降低维生素A中毒的发生;但超量时可减少维生素A的体内贮存。6.异烟肼可阻止烟酸与辅酶I结合,而致烟酸减少。7.烟酸与胍乙啶等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型抗高血压药合用,其血管扩张作用协同增强,并可产生直立性低血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