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枸橼酸坦度螺酮片

枸橼酸坦度螺酮片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进口

住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各种神经症所致的焦虑状态,如广泛性焦虑症。 2)原发性高血压、消化性溃疡等躯体疾病伴发的焦虑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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枸橼酸坦度螺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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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枸橼酸坦度螺酮片
枸橼酸坦度螺酮片
安神补脑液
安神补脑液
主要成分

化学名称:(1R, 2S, 3R:, 4S) -N-[4-[4-(2-pyrimidinyl)-1-piperazinyl]butyl-2, 3-bicyclo[2.2.1] heptanedi, carboximide dihydrogen citrate

鹿茸、制何首乌、淫羊藿、干姜、甘草、大枣、维生素B1。辅料为:蔗糖、苯甲酸、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生产企业

住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40020

国药准字Z220224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各种神经症所致的焦虑状态,如广泛性焦虑症。 2)原发性高血压、消化性溃疡等躯体疾病伴发的焦虑状态。

生精补髓,益气养血,强脑安神。用于肾精不足、气血两亏所致的头晕、乏力、健忘、失眠;神经衰弱症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通常成人应用枸橼酸坦度螺酮片的剂量为每次10mg,口服,每日3次。根据病人年龄、...

口服,一次1支,一日2次。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 只能在判断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后,才可用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参考“生殖毒性”) 2. 最好不用于哺乳期妇女,不得已服药时应避免授乳。(参考“生殖毒性”) 儿童用药:尚无本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婴儿、幼儿及小儿的安全性资料。 老年用药:对老年患者按照90mg/天(临床常用剂量的3倍)给药的药代动力学试验中,老年人的血中浓度高于青年人,故用于老年人时,从小剂量(例如,每次5mg)开始。

成分

1)各种神经症所致的焦虑状态,如广泛性焦虑症。 2)原发性高血压、消化性溃疡等躯体疾病伴发的焦虑状态。

生精补髓,益气养血,强脑安神。用于肾精不足、气血两亏所致的头晕、乏力、健忘、失眠;神经衰弱症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 坦度螺酮是一种抗焦虑药,可选择性的作用于脑内5-HT1A受体。动物实验显示:坦度螺酮与地西 泮有相当的抗焦虑作用。心身疾病动物模型试验显示,坦度螺酮可抑制下丘脑刺激所致升压反应和电休克应激负荷所致的血浆肾素活性升高,抑制心里应激负荷所致的胃溃疡发生和强制浸水应激负荷所致的食欲下降。 毒理研究 慢性毒性:对SD大鼠按3~140mg/kg连续给药12个月时,分别出现流涎、缩瞳、蛋白和血脂参数变动、体重增加受限、脑和脊髓神经细胞内、肾小管脂褐质样物质沉着、肺泡沫细胞积聚等。 遗传毒性:坦度螺酮Ames试验结果为阴性,在有代谢活化时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阳性。 生殖毒性:一般生殖性试验中,对SD大鼠(雌雄)给药剂量达50mg/kg以上时出现性周期异常、受胎率下降、着床率减少、胎仔体重低下、但无胚胎和胎仔致死作用及致畸作用。致畸敏感试验中,对SD大鼠给药剂量达80mg/kg以上时出现胎仔和幼仔体重降低,200mg/kg以上时出现波状肋骨增加,未见胎仔死亡。家兔给药剂量为150mg/kg以上时出现胎仔体重降低,未见胎仔死亡、畸形。围产期试验中,对SD大鼠给药剂量为50mg/kg以

注意事项

1. 慎重给药(下列病人慎重给药) (1) 器质性脑功能障碍的病人(有可能增强本药的作用) (2) 中度或严重呼吸功能衰竭病人(有可能使症状恶化) (3) 心功能障碍的病人(有可能使症状恶化) (4) 肝功能、肾功能障碍的病人(有可能影响药代动力学) (5) 老年人(参考“老年患者用药”) 2. 重要注意事项 (1) 用于神经症病人时,若病人病程长(3年以上),病情严重或其它药物(苯二氮?类药物)无效的难治型焦虑患者,本药可能也难以产生疗效。当1天用药剂量达60mg仍未见明显疗效时,应及时与医师联系,不得随意长期应用。 (2) 本药用于伴有严重焦虑症状的病人,难以产生疗效时,应慎重观察症状。 (3)本药可引起嗜睡、眩晕等,故应嘱病人在服用本药过程中不得从事伴有危险的机械性作业。 (4) 本药与苯二氮类药物无交叉依赖性,若立即将苯二氮类药物换为本药时,有可能出现苯二氮类药物的戒断现象,加重症状,故在需要停用苯二氮类药物时,须缓慢减量,充分观察。(参考“药物依赖性”) 3.其它注意事项 本药交给病人时,对PTP包装的药品,指导病人从PTP密封袋中取出药片服用。(据报告,有人因误咽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胡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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