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花清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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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连花清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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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康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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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以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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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片重0.46g(相当于饮片1.84g) |
每袋装16g |
| 剂型 | 片剂 |
颗粒剂 |
| 主要成分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醋)、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色;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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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国药准字Z20090016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柔肝和胃,散淤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肝胃不和、淤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肋、暖气、返酸;急、慢性胃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胃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 |
| 不良反应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 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1.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愤怒、忧郁。|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3.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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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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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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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有高血压、心脏病、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禁用;|4.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金刚烷胺、阿托品类药等同时,本品的不良反应可加剧。|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