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磨汤口服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四磨汤口服液
|
胃康灵颗粒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汉森 |
|
| 规格 | 10ml*6支 |
每袋装16g |
| 剂型 | 合剂 |
颗粒剂 |
| 主要成分 | 木香、枳壳、槟榔、乌药。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醋)、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44 |
国药准字Z20090016 |
| 作用与功效 |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
柔肝和胃,散淤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肝胃不和、淤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肋、暖气、返酸;急、慢性胃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胃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疗程一周;新生儿一次3~5毫升,一日3次,疗程2天;幼儿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3~5天。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 禁忌 | 孕妇、肠梗阻、肠道肿瘤、消化道术后禁用。 |
1.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愤怒、忧郁。|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3.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
|
| 儿童用药 |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 老人用药 |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药理作用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
| 注意事项 | (1) 一般手术病人在手术后12小时第一次服药,再隔6小时第二次服药,以后常法服用或遵医嘱;(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3)药液如有微量沉淀,属正常情况,可摇匀后服用,以保证疗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有高血压、心脏病、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禁用;|4.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金刚烷胺、阿托品类药等同时,本品的不良反应可加剧。|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