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保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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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麝香保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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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康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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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上药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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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2.5mg*24丸 |
每袋装16g |
| 剂型 | 丸剂(水丸) |
颗粒剂 |
| 主要成分 | 人工麝香、人参提取物、人工牛黄、肉桂、苏合香、蟾酥、冰片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醋)、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有光泽的微丸,截面棕黄色;味苦、辛凉,有麻舌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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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68 |
国药准字Z20090016 |
| 作用与功效 | 芳香温通,益气强心。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心前区疼痛、固定不移;心肌缺血所致的心绞痛、心肌梗死见上述证候者。 |
柔肝和胃,散淤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肝胃不和、淤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肋、暖气、返酸;急、慢性胃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胃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3次;或症状发作时服用。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 |
| 不良反应 | 本品舌下含服者偶有麻舌感。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 禁忌 | 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愤怒、忧郁。|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3.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1.可抑制血清Tc及LDL-C的浓度升高,保护血管内皮细胞和基底膜完整,抑制血管壁炎症和内膜增生,抑制动脉粥样硬化的发展,同时能改善心肌代谢,增强心肌能量储备,促进DNA、RNA的合成,提高机体耐缺氧能力,增强心肌收缩力,提高血浆环腺苷酸(cAMP)水平,抑制血小板的聚集、稳定心肌细胞膜。2.麝香保心丸还具有调节机体免疫功能的作用,通过抑制巨噬细胞释放一氧化氮(NO),肿瘤坏死因子Cl(TNF-C1)等炎症介质,而达到减轻机体组织损伤的作用,并通过降低内皮素(ET)的浓度阻断心室重构过程,进一步改善心功能,对心绞痛产生有利的影响。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有高血压、心脏病、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禁用;|4.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金刚烷胺、阿托品类药等同时,本品的不良反应可加剧。|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