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因锌、铁、钙缺乏引起的有关疾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葡萄糖酸亚铁100毫克(相当于铁12毫克)、葡萄糖酸锌30毫克(相当于锌4.3毫克)、葡萄糖酸钙400毫克(相当于钙36毫克)、维生素B23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L-谷氨酰胺、人参、甘草(蜜炙)、白术、茯苓。 |
|
| 生产企业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76 |
国药准字H5102359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因锌、铁、钙缺乏引起的有关疾病。 |
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肠道疾病和肠道功能紊乱.如肠易激综合征、非感染性腹泻、肿瘤治疗引起的肠道功能紊乱和放化疗性肠炎;亦可促进创伤或术后肠道功能的恢复。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3次,一次1支;1-10岁:一日2次,一次1支;6-12个月:一日1支;6个月以下一日半支。 |
饭前口服。肠道功能紊乱和非感染性腹泻:一日3次,一次2~3粒。治疗1周后症状可能... |
|
| 副作用 |
1.含铁血黄素沉着症及不伴缺铁的其他贫血患者禁用。2.血色病患者禁用。3.肝肾功能严重损害者禁用。4.铁过敏者禁用。5.进行或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6.高钙血症、高钙尿症患者禁用。7.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患者禁用。8.类肉瘤病(可加重高钙血症)患者禁用。9.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未发现本品对妊娠期间及哺乳期间的母子有毒副作用,但仍建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 成分 |
用于因锌、铁、钙缺乏引起的有关疾病。 |
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肠道疾病和肠道功能紊乱.如肠易激综合征、非感染性腹泻、肿瘤治疗引起的肠道功能紊乱和放化疗性肠炎;亦可促进创伤或术后肠道功能的恢复。 |
|
| 药理作用 |
1、铁剂口服后均有收敛性,服后常有轻度恶心,胃部或腹部疼痛,多与剂量有关,轻度腹泻或便秘也很常见。2、锌剂有胃肠道刺激性,口服可有轻度恶心,呕吐和便秘。3、钙剂按推荐剂量服用,少有不良反应,可有暖气、便秘、腹部不适。4、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高钙血症和肾结石,易发生于长期或大量服用或患有肾功能损害时,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便秘、腹痛、肌肉软弱无力、心律失常、意识模糊、高血压以及骨石灰沉着等。 |
1.药理: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可改善肠道的吸收、分泌及运动功能:增强肠黏膜屏障功能,阻止或减少肠内细菌及毒素入血;促进受损肠黏膜的修复及功能重建。 2.毒理:急性毒性试验,用一级小白鼠,一日内连续灌胃2次,用药剂量相当于人日用量的489倍,连续观察7天,均未发现异常和1例动物死亡。长期毒性试验,SD大鼠每日灌胃给药,用药剂量相当于人日用量的99倍,每周7天,连续9周,各项检查指标均无异常发现。 |
|
| 注意事项 |
1.应按推荐的剂量服用,不可过量服用。2.下列情况应慎用铁剂:(1)酒精中毒:(2)肝炎;(3)急性感染;(4)肠道炎症如肠炎、结肠炎、息室炎及溃疡性结肠炎;(5)胰腺炎;(6)消化性溃疡。3.使用铁剂期间应定期作下列检查,以观察治疗反应:(1)血红蛋白测定:(2)网织红细胞计数(3)血清铁蛋白及血清铁测定。应在确诊为缺锌症时服用,如需长期服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诊断的干扰:服用铁剂可使血清结合转铁蛋白或铁蛋白增高,大便隐血试验阳性;前者易导致漏诊,后者则与上消化道出血相混淆。长期或大剂量使用钙剂可至血清磷浓度降低。5.本品应在饭后立即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局部刺激。不应与牛奶同时服用。不应与浓茶同服。6.口服铁剂不宜与注射铁剂同时使用,以免发生毒性反应。7.慢性腹泻或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者慎用(钙的吸收较差,而肠道排钙增多,此时对钙剂的需要量增加)。8.慢性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脏对钙剂排泄减少,注意高钙血症)。9.心室颤动者慎用。10.长期大量用药应定期测血清钙浓度、尿钙排泄量:血清钾、镁、磷浓度:血压及心电图。11.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期间慎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