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咽、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炎、尿道炎、子宫内膜炎;3.胆道感染;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肠炎;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胞性痤疮)、疖、痈、丹毒;6.眼、耳、鼻、口腔感染:眼睑炎、睑板腺炎、泪囊炎、外耳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牙周炎;7.其它:乳腺炎、外伤及手术伤口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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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苯磺酸妥舒沙星。 |
广藿香、苍耳子、鹅不食草、麻黄、野菊花、当归、黄芩、猪胆粉、薄荷油、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硬脂酸镁、二氧化硅、氢氧化铝、淀粉、滑石粉、麦芽糊精、聚乙烯醇、磷脂、黄原胶、着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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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地恒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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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24 |
国药准字Z20023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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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咽、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炎、尿道炎、子宫内膜炎;3.胆道感染;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肠炎;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胞性痤疮)、疖、痈、丹毒;6.眼、耳、鼻、口腔感染:眼睑炎、睑板腺炎、泪囊炎、外耳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牙周炎;7.其它:乳腺炎、外伤及手术伤口感染。 |
清热解毒,宣肺通窍,消肿止痛。用于风邪蕴肺所致的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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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0.3~0.45g(2~3片),分2~3次服用。严重感染者一日0.6g(4片)分2~3次服用。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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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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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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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咽、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炎、尿道炎、子宫内膜炎;3.胆道感染;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肠炎;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胞性痤疮)、疖、痈、丹毒;6.眼、耳、鼻、口腔感染:眼睑炎、睑板腺炎、泪囊炎、外耳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牙周炎;7.其它:乳腺炎、外伤及手术伤口感染。 |
清热解毒,宣肺通窍,消肿止痛。用于风邪蕴肺所致的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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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热、呼吸困难、浮肿、间质性肺炎、光敏症、皮疹、皮肤瘙痒、嗜酸性细胞增多。2.消化系统反应:恶心、呕吐、纳差、腹泻。3.头痛、失眠、疲倦、痉挛、血小板减少。4.偶可发生急性肾功能不全、粒细胞缺乏症、假膜性肠炎、低血糖、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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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并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甲苯磺酸妥舒沙星分散片;5.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6.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凡过敏性鼻炎属虚寒症者慎用;运动员慎用。3.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有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个别患者服药后偶有胃部不适,停药后可消失;建议饭后服用。7.急性鼻炎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8.不宜过量、久服。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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