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和(或)预防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的支气管哮喘症状和伴有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的可逆性支气管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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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茶碱。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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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绅泰春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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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3020832 |
国药准字H51023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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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和(或)预防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的支气管哮喘症状和伴有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的可逆性支气管痉挛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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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本品不可咀嚼或压碎,只能沿划痕掰开本品。 用药剂量必须个体化,按患者症状和肺功能加以调整。对病情稳定的或非急性哮喘状态的病人,起始剂量为0.4g,一天1次,晚间用100ml开水送服。根据疗效、血药浓度及病人对药物耐受情况调整剂量,可以每隔3天增加0.2g,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0.9g,分二次使用。 如果不能测量血药浓度,但临床反应满意,则应保持每日总量。 |
1.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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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 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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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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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经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体用量的1/20时即可出现),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孕妇禁用利巴韦林。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因为对乳儿潜在的危险,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利巴韦林。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老年用药: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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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和(或)预防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的支气管哮喘症状和伴有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的可逆性支气管痉挛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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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在性质上与咖啡因相似,同时常与血清茶碱浓度超过20μg/ml有关,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按递减次序排列如下:头痛、恶心和失眠。较少见的不良反应为消化不良、震颤和头晕。不良反应的程度多数是轻至中度,偶见严重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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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发作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茶碱血清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在合理使用本品推荐量后,很少见血药浓度超过20μg/ml。但对于茶碱血浆清除率减低的患者,为避免毒性反应,宜减少剂量和进行实验室监测。 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茶碱血清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 服用本品可发生心律失常、惊厥甚至死亡等严重不良反应。不很严重的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和不安)常在开始服药时发生,通常是一过性的。在维持用药时,当血药浓度超过20μg/ml时,不良反应常持续存在。血药浓度监测对于预测潜在的危及生命的毒性反应可提供有意义的信息。 许多需用茶碱的患者可因基础病变而发生心动过速,从而不能正确评价其与茶碱血清浓度升高之间的相互关系。 3、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4、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5、虽然茶碱偶可在胃肠道引起局部刺激,但胃肠道症状常为中枢性的,同时往往发生于血药浓度超过20μg/ml。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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