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风散寒,活血通络。用于头痛风寒瘀血阻滞脉络所致的头痛,症见头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遇风寒诱发或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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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芷、川芎。辅料为聚乙二醇4000和聚乙二醇6000。 |
富马酸喹硫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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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AstraZeneca UK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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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109 |
H20160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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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散寒,活血通络。用于头痛风寒瘀血阻滞脉络所致的头痛,症见头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遇风寒诱发或加重。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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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6丸,一日4次。 |
每日两次给药,饭前饭后均可。成人前4天治疗期的日总剂量为50毫克(第一日),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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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微恶心欲吐。 |
困倦(17.5%),头晕(10%),便秘(9%),体位性低血压(7%),口干(7%),以及肝酶异常(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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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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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风散寒,活血通络。用于头痛风寒瘀血阻滞脉络所致的头痛,症见头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遇风寒诱发或加重。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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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微恶心,不需特殊处理。 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药后可消失。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心血管疾病可能会导致直立性低血压,尤其是在最初的加药期;在老年患者中上述现象较年轻患者多见。在临床试验中,使用喹硫平不伴发持久性QTc间期的延长。但与其它抗精神病药一样,如果效喹硫平与其它已知会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合用时就在当谨慎,尤其是用于老年人时。应慎用于已知有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或其它有低血压倾向的病人。抽搐: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服用“思瑞康”的病人的抽搐发生率与服用安慰剂的病人无区别。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当用于治疗有抽搐病史的患者时应予以注意。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会伴发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临床表现包手高热、精神状态改变、肌肉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以及肌酸磷酸激酶活性增加。若出现此种情况,应停用。并给予适当的治疗。迟发性运动障碍: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长期服用治疗也有导致迟发性运动障碍的可能性。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和症状,应考虑减少剂量或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