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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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左乙拉西坦片。 |
主要成分为本品是从健康猪新鲜大脑组织中提取的一种活性肽类水解物,含有多种氨基酸及脑磷脂、卵磷脂、肽类神经生长因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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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江世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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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178 |
国药准字H20046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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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用于改善失眠、头痛、记忆力下降、头晕及烦躁等症状,可促进脑外伤后遗症、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炎后遗症、急性脑梗塞和急性脑外伤康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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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给药途径:口服。需以适量的水吞服,服用不受进食影响。给药方法和剂量成人(>18岁)和青少年(12岁-17岁)体重50kg起始治疗剂量为每次500mg,每日2次。 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每日剂量可增加至每次1500mg,每日两次。剂量的变化应每2-4周增加或减少500mg/次。每日2次。老年人(65岁)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详见下文有关肾功能受损病人描述)。4-11岁的儿童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0kg:起始治疗剂量是10mg/kg,每日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剂量可以增加至30mg/kg,每日2次。剂量变化应以每2周增加或减少10mg/kg,每日2次。应尽量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和青少年体重50kg,剂量和成人一致。青少年和儿童推荐剂量:体重起始剂量:10mg/kg,每日两次最大剂量:30mg/kg,每日2次。(详见说明书表格)婴儿和小于4岁的儿童患者:目前尚无相关的充足的资料。肾功能受损病人:根据肾功能状况,按表中不同肌苷清除率(CLcr)ml/min(测出血清肌苷值按下述计算方法)调整日剂量。肾功能受损病人的剂量:(详见说明书表格)肝病患者:对于轻度和中度肝功能受损的 |
口服,一日3次,成人一次1~2片,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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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成人临床研究汇总的安全性数据表明,药物组和安慰剂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分别为46.4%和42.2%。其中,严重不良反应分别为2.4%和2.0%。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乏力和头晕,常发生在治疗的开始阶段。随时间的推移,中枢神经系统相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和产重程度会随之降低。左乙拉西坦不良反应没有明显的剂量相关性。儿童临床研究(4~16岁)表明药物组和安慰剂组产生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分别为55.4%和40.2%,药物组未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安慰剂组1.0%)。儿童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敌意、神经质、情绪不稳、易激动、食欲减退、乏力和头痛。除行为和精神方面不良反应发生率较成人高(儿童38.6%,成人18.6%)外,总的安全性和成人相仿。成人和儿童不良反应的风险是具有可比性的。总结成人和儿童临床临床结果和上市后经验,评估了每个系统的不良反应和发生频率:很常见>10%;常见1-10%;少见:0.1%-1%;罕见:0.01%-0.1%;非常罕见<0.01%;包括单独的报告。上市后临床应用的数据,尚不足以估计治疗人群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全身反应和给药部位不适:很常见:乏力神经系统不适:很常见:嗜 |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体内及体外实验、毒理实验均显示无任何潜在的致畸、致敏或致癌作用。注射过快会有轻度热感,极少数病例会出现寒颤、轻度发热,且多与病人体质有关。迄今尚未发现用药后持久的不良反应或危及生命的病例。大剂量使用时,注射过快少数病例会引起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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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目前没有孕妇服用本品的资料,动物试验证明该药有一定的生殖毒性。对于人类潜在的危险目前尚不明确。如非必要,孕妇请勿应用左乙拉西坦。突然中断抗癫痫治疗,可能使病情恶化,对母亲和胎儿同样有害。哺乳:动物试验表明左乙拉西坦可以从乳汁中排出,所以,不建议病人在服药同时哺乳。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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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用于改善失眠、头痛、记忆力下降、头晕及烦躁等症状,可促进脑外伤后遗症、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炎后遗症、急性脑梗塞和急性脑外伤康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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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大脑所特有的肽能神经营养药物。能以多种方式作用于中枢神经,调节和改善神经元的代谢,促进突触的形成,诱导神经元的分化,并进一步保护神经细胞免受各种缺血和神经毒素的损害。本品可通过血脑屏障,促进脑内蛋白质的合成,影响呼吸链,具有抗缺氧的保护能力,改善脑内能量代谢。激活腺苷酸环化酶和催化其他激素系统。提供神经递质、肽类激素及辅酶前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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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避免与CYP3A4诱导剂或抑制剂合用;4. 服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5.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