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舍曲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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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舍曲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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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米曲普坦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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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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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舍曲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佐米曲普坦。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83 |
国药准字H20080825 |
| 作用与功效 | 盐酸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 |
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先兆症状的偏头痛的急性治疗。 |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mg/日。 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性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mg,最大可增至200mg/日,每日一次。因盐酸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 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有效治疗剂量。 |
本品可直接吞服,或置于适量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治疗偏头痛发作的推荐剂量为2.5mg。如果24小时内症状持续或复发,再次服药仍有效。如需二次服药,时间应与首次服药时间最少相隔2小时。服用本品2.5mg,头痛减轻不满意者,在随后的发作中,可用5mg。通常服药1小时内效果最明显,偏头痛发作期间无论何时服用本品,都同样有效,建议发病后尽早服用。反复发作时,建议24小时内服用总量不超过15mg。本品不作为偏头痛的预防性药物。肾损害患者使用本品无须调整剂量。 |
| 不良反应 | 1.根据文献资料,在盐酸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的不良反应 如下: 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和多汗。 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眩晕和震颤。 胃肠道:腹泻/稀便、消化不良和恶心。 精神:厌食。失眠和嗜睡。 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2.盐酸舍曲林片已上市多年。根据文献资料,患者服用盐酸舍曲林期间自发报告的不良事 件如下: 自主神经系统:瞳孔变大和阴茎异常勃起。 全身:过敏反应、过敏症、类过敏反应、哮喘、乏力、发热、面色潮红、不适、体重减轻、体重增加。 心血管系统:胸痛、外周性水肿、高血压、心悸、眼周浮肿、晕厥及心动过速。 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昏迷、抽搐、头痛、偏头痛、运动障碍(包括锥体外系副反应症状如多动、肌张力增高、磨牙及步态异常)、肌肉不自主收缩、感觉异常和感觉迟钝。还有5-羟色胺综合症相关的症状和体征,如一些因同时使用5-羟色胺能药物而引起的焦虑不安、意识模糊、大汗、腹泻、发热、高血压、肌强直及心动过速。 内分泌系统:溢乳、男子乳腺过度发育、高泌乳索血症及甲状腺功能低下、ADH分泌失调综合症。 胃肠道系统:腹痛、食欲增强、便秘、胰腺炎及呕吐。 听力/ |
本药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很轻微/缓和、短暂,且不需治疗亦能自行缓解。可能的不良反应多出现在服药后4小时,继续用药未见增多。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偶见恶心、头晕、嗜睡、温热感、无力、口干。感觉异常或感觉障碍已见报道。咽喉部、颈部、四肢及胸部可能出现沉重感、紧缩感和压迫感(心电图上没有缺血改变的证据),还可出现肌痛、肌肉无力。 |
| 禁忌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 儿童用药 | ||
| 老人用药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盐酸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2.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盐酸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盐酸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也有报道少数病人出现有躁狂或轻度躁狂。 3.抗抑郁药物和抗强迫症药物都有诱发癫痫发作的潜在危险性。所有在用盐酸舍曲林治疗抑郁症的试验中,大约有约0.08%出现癫痫发作;在盐酸舍曲林治疗惊恐症的试验中没有癫痫发作的报道。在约1800名接受盐酸舍曲林治疗的强迫症患者中,有4人(约0.2%)出现抽搐发作,其中3例患者为青少年,2例患有癫痫,1例患者有癫痫家族史,所有这4例患者都没有接受抗癫痫药物治疗。所有癫痫发作尚未确定与盐酸舍曲林治疗直接相关。盐酸舍曲林还没有在癫痫病人中作过评价 |
1.本药仅应用于已诊断明确的偏头痛患者。要注意排除其它严重潜在性神经科疾病。 2.尚无偏瘫性或基底动脉性偏头痛患者使用本品的资料,不推荐使用。 3.症状性帕金森氏综合症或患者与其它心脏旁路传导有关的心律失常者不应使用本品。 4.此类化合物(5HTID激动剂)与冠状动脉的痉挛有关,因此,临床试验中未包括缺血性心脏病患者,故此类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由于还可能存在一些未被识别的冠状动脉疾病患者,所以建议开始使用5HTID激动剂,治疗前先做心血管的检查。与使用其他5—HTID激动剂类似,服用佐米曲普坦后,心前区可出现非典型心绞痛的感觉;但是临床试验中,此类症状与心律失常或心电图上显示的缺血改变无关。 5.目前尚无肝损害者使用本品的临床或药代动力学的经验,不推荐使用。 6.对驾驶及机械操纵能力无明显损害,本药20mg时,患者在精神运动测试中,操纵项目未见明显的损害。使用本品不会损害患者驾驶及机械操纵的能力,但仍要考虑到本药可能引起嗜睡。 |
| 药物相互作用 |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ls):盐酸舍曲林合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包括选择性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司来吉兰和可逆性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吗氯贝胺治疗出现了严重副反应,有时是致命性的。有些病例是类似5-羟色胺综合症的表现,包括:发热、强直、肌肉痉挛、自主神经功能紊乱伴生命体征快速波动;精神状况的改变包括精神紊乱、易激惹及极度激越直至发展为谵妄和昏迷。所以,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时或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14天内不能服用盐酸舍曲林;同样,盐酸舍曲林停用后也需14天以上才能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和酒精:每日同时服用舍曲林200mg不会增加乙醇、卡马西平、氟哌啶醇或苯妥英对健康受试者认知功能和精神运动性活动能力的作用,但不主张盐酸舍曲林与酒精合用。锂剂:对正常志愿者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盐酸舍曲林与锂剂合用未明显改变锂剂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但与安慰剂相比震颤增多,表明两药之间存在药效学相互作用的可能。盐酸舍曲林与其它经5-羟色胺能机制起作用的药物如锂剂合用时,应对病人进行监护。苯妥英:在健康志愿者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每日200mg盐酸舍曲林长期服药并不显著地抑制苯妥英的代谢。然而,如 |
1.没有证据表明,使用偏头痛预防性药物(例如β—受体阻滞剂、口服二氢麦角胺、苯噻啶)对本药的疗效有任何影响。急性对症治疗,如使用扑热息痛、灭吐灵及麦角胺不影响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及耐受力。2.司来吉兰(一种单胺氧化酶—β抑制剂)和氯西汀(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对佐米曲普坦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没有影响。健康老人中,佐米曲普坦的药代动力学与健康青年志愿者是相似的。3.与西咪替丁、口服避孕药合用时,也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增加。与心得安合用可延缓本品的代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