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止血药。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纤溶亢进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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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氨甲苯酸。 |
鸡眼草、地胆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芽、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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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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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916 |
国药准字Z3302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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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止血药。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纤溶亢进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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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5~0.5g,一日2~3次,每日总量为2g。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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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及有栓塞性疾病者禁用或慎用。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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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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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止血药。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纤溶亢进性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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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长期应用有可能促进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痛、腹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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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继发纤溶亢进所致的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应用本品。3.本品不可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合用,以防血栓形成。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用肝素治疗较本品更安全。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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