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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芩颗粒

蓝芩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湖南德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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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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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芩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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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蓝芩颗粒
蓝芩颗粒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主要成分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生产企业

湖南德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74070

国药准字H110212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等症。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等症。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药理作用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便溏及胃痛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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