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脾和胃,消食化滞。适用于小儿脾胃不和,食滞难消的厌食,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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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太子参、茯苓、白扁豆、厚朴、珍珠母、山楂、麦芽、鸡内金。辅料为蜂蜜、山梨酸 |
黄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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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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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594 |
国药准字Z4402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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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脾和胃,消食化滞。适用于小儿脾胃不和,食滞难消的厌食,消化不良 |
清热燥湿,泻火除蒸,解毒疗疮。用于湿热泻痢,黄疸,带下,热淋,脚气,痿躄,骨蒸劳热,盗汗,遗精,疮疡肿毒,湿疹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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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3岁一次5毫升,一日2次;3~5岁一次10毫升,一日2次;5岁以上一次1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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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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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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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理脾和胃,消食化滞。适用于小儿脾胃不和,食滞难消的厌食,消化不良 |
清热燥湿,泻火除蒸,解毒疗疮。用于湿热泻痢,黄疸,带下,热淋,脚气,痿躄,骨蒸劳热,盗汗,遗精,疮疡肿毒,湿疹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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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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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应饭后服用。如有少量沉淀物析出,服前摇匀。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5.请按说明书或医嘱服用,不宜长期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