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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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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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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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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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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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 |
本品活性成份为:胶体果胶铋,是一种果胶与铋生成的组成不定的复合物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124 |
国药准字H20183315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浅表性和萎缩性胃炎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6克(无蔗糖),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50mg(1袋),加入到100ml温水中,混悬均匀后服用。一日4次,分别于3餐前1小时及临睡时服用,四周为一个疗程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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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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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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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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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 (2)服药期间若出现黑褐色无光泽大便但无其他不适,为正常现象。停药后1~2天后粪便色泽可转为正常。(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