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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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石杉碱甲。 |
羚羊角、蒺藜、木贼、菊花、车前子、夏枯草、决明子、人参、酒萸肉、石斛、枸杞子、菟丝子、女贞子、石决明、黄连、谷精草、木通、熟地黄、山药、泽泻、茯苓、牡丹皮、地黄、槟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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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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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718 |
国药准字Z6102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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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滋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所致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青光眼,初、中期白内障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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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1~0.2mg(2~4片),一日2次,每日量最多不得超过0.45mg(9片)。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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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一般无严重不良反应,过量可出现程度不等的头晕、恶心、呕吐、出汗等副反应。一般不需处理或减少服用剂量即可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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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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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滋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所致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青光眼,初、中期白内障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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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请遵医嘱合理用药。 |
1.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 避免与其它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