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混悬液对比九味熄风颗粒

1图 布洛芬混悬液

布洛芬混悬液

OTC甲类 医保乙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布洛芬混悬液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布洛芬混悬液 布洛芬混悬液 九味熄风颗粒 九味熄风颗粒
类型

OTC甲类

处方药

品牌

康缘

规格

30ml*4瓶

6g*10袋

剂型

口服混悬剂

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枸橼酸、桔子香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纤维素、纯化水、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胭脂红)。

熟地黄.龙骨.龟甲.天麻.龙胆.钩藤.僵蚕.青礞石.法半夏。

性状

本品为红色混浊液,具有水果香气,味甜。

本品为深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生产企业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354

国药准字Z20150075

作用与功效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主治小儿多发性抽动症,证属肾阴亏损,肝风内动型。症见头、颈、五官及其躯干部肌肉时有不自主抽动,吼中发出异常声音,神思涣散,注意力欠集中,小动作多,性情急躁等,舌红苔少,脉细弦。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1-3 10-15 4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4-6 16-21 57-9 22-27 810-12 28-32 10

开水冲服。4-6岁,一次1袋,一日2次;7-9岁,一次1.5袋,一日2次;10-14岁,一次2袋,一日2次。疗程六周。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头晕困乏,一过性头晕等。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三岁以下儿童应慎用。

开水冲服,4--7岁,6g/次,一日2次;8--10岁,9g/次,一日2次;11--14岁,12g/次,一日2次。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尚无用于重度及难治性抽动症患儿和抽动症伴发多动症的证据。2.本品的临床试验仅支持6周的安全性,服用不宜超过6周。3.本品用于4到14岁患儿,尚无4岁以下的患儿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4.有少数患儿用药后出现血液中性粒细胞百分数减少,与药物的关系无法确定。5.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6.感冒发热或腹泻者慎用。7.过敏体质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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