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所指的虚弱消瘦,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及寒湿所致的白带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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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红参、熟地黄、阿胶、当归、益母草、鹿胎粉(或仔鹿粉)、鹿茸(去毛)、香附(醋制)、小茴香(盐制)、龟甲等24味 |
维生素C 。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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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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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12 |
国药准字H21022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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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所指的虚弱消瘦,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及寒湿所致的白带量多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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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温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
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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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糖尿病者禁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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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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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所指的虚弱消瘦,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及寒湿所致的白带量多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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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参与机体内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还原作用),苯丙氨酸、酪氨酸、叶酸的代谢,铁、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脂肪、蛋白质的合成,以及维持免疫功能,羟化5-羟色胺,保持血管的完整,并促进非血红素铁的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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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食寒凉、生冷食物。服用鹿胎膏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糖尿病患者慎服。感冒时不宜服用本产品。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产品。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