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乌丸对比鹿胎膏

1图 首乌丸

首乌丸

OTC甲类 非医保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首乌丸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首乌丸 首乌丸 鹿胎膏 鹿胎膏
类型

OTC甲类

OTC甲类

品牌

明康

天强

规格

6g*6袋

5g*10块

剂型

丸剂(水蜜丸)

膏剂

主要成分

制何首乌、地黄、牛膝(酒制)、桑椹、女贞子(酒制)、墨旱莲、桑叶(制)、黑芝麻、菟丝子(酒蒸)、金樱子等13味。

红参、熟地黄、阿胶、当归、益母草、鹿胎粉(或仔鹿粉)、鹿茸(去毛)、香附(醋制)、小茴香(盐制)、龟甲等24味。

性状

本品为黑色水蜜丸;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干膏块;味甘、微苦。

生产企业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561

国药准字Z20053612

作用与功效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痠肢麻,须发早白。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虚弱消瘦,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及寒湿所致的白带量多。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温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3.全身性:乏力。

尚不明确。

禁忌

忌不易消化食物。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不适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注意事项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服本药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3.糖尿病者慎服。4.感冒不宜服用本药。5.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