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乌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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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首乌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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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胎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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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OTC甲类 |
| 品牌 | 明康 |
天强 |
| 规格 | 6g*6袋 |
5g*10块 |
| 剂型 | 丸剂(水蜜丸) |
膏剂 |
| 主要成分 | 制何首乌、地黄、牛膝(酒制)、桑椹、女贞子(酒制)、墨旱莲、桑叶(制)、黑芝麻、菟丝子(酒蒸)、金樱子等13味。 |
红参、熟地黄、阿胶、当归、益母草、鹿胎粉(或仔鹿粉)、鹿茸(去毛)、香附(醋制)、小茴香(盐制)、龟甲等24味。 |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水蜜丸;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干膏块;味甘、微苦。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561 |
国药准字Z20053612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痠肢麻,须发早白。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虚弱消瘦,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及寒湿所致的白带量多。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温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
| 不良反应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3.全身性:乏力。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忌不易消化食物。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禁用。 |
|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不适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服本药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3.糖尿病者慎服。4.感冒不宜服用本药。5.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