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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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珊瑚、珍珠、青金石、珍珠母、诃子、木香、红花、丁香、沉香、朱砂、龙骨、炉甘石、脑石、磁石、禹粮土、芝麻、葫芦、紫菀花、獐牙菜、藏菖蒲、榜那、打箭菊、甘草、西红花、人工麝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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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藏藏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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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5 |
国药准字Z5402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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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 |
开窍、通络、止痛。用于“白脉病”神志不清,身体麻木,头昏目眩,脑部疼痛,血压不调,头痛,癫痫及各种神经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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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3粒,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开水泡服。一次1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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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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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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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 |
开窍、通络、止痛。用于“白脉病”神志不清,身体麻木,头昏目眩,脑部疼痛,血压不调,头痛,癫痫及各种神经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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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不宜与其它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影响疗效。 |
1.孕妇禁用;2.运动员慎用;3.忌生冷、辛辣、油腻食物;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