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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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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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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生产企业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4196

国药准字B200207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用法用量

滴于眼睑内,每日3~4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副作用

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药理作用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

注意事项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他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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