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中、老年记忆减退和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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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拉西坦。 |
卡马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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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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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459 |
国药准字H44023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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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中、老年记忆减退和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 |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性强直一阵挛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2.可用于缓解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也可用于脊髓痨的闪电样痛,多发性硬化、周围性糖尿病性神经痛,幻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有时也能缓解某些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双相性躁狂-抑郁症:对锂或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5.对某些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情感性疾病,顽固性精神分裂症及与边缘系功能障碍有关的失控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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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一次0.2g(1粒),一日3次,疗程1~2个月,或遵医嘱。根据病情和药后反应,用量和疗程可酌情增减。 |
口服。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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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可见口干、食欲减退、便秘、头昏、嗜睡,停药后消失,偶有兴奋躁动和全身皮疹的报道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表现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球震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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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常用剂量为:70以上老人,每次0.1克,一日3次。70以下老人,每次0.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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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中、老年记忆减退和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 |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性强直一阵挛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2.可用于缓解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也可用于脊髓痨的闪电样痛,多发性硬化、周围性糖尿病性神经痛,幻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有时也能缓解某些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双相性躁狂-抑郁症:对锂或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5.对某些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情感性疾病,顽固性精神分裂症及与边缘系功能障碍有关的失控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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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服用本品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视力模糊或复视,较不常见的有过敏反应或Stevens-Johnson综合症或中毒性皮肤反应如荨麻疹、瘙痒、或皮疹、行为改变(儿童多见);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样综合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