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中、老年记忆减退和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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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拉西坦。 |
麝香(人工麝香)、羚羊角、三七、天麻、全蝎、乌梢蛇、红花、地黄、大黄、葛根、川芎、僵蚕、水蛭(烫)、黄芪、胆南星、地龙、赤芍、当归、豨莶草、忍冬藤、鸡血藤、络石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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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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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459 |
国药准字Z20013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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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中、老年记忆减退和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 |
通络活血,醒脑散瘀。用于中风,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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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一次0.2g(1粒),一日3次,疗程1~2个月,或遵医嘱。根据病情和药后反应,用量和疗程可酌情增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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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可见口干、食欲减退、便秘、头昏、嗜睡,停药后消失,偶有兴奋躁动和全身皮疹的报道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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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常用剂量为:70以上老人,每次0.1克,一日3次。70以下老人,每次0.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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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中、老年记忆减退和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 |
通络活血,醒脑散瘀。用于中风,半身不遂,言语不清,头昏目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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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孕妇禁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避免与其他抗凝药物同时使用;4.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