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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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花地丁、半边莲、蒲公英、板蓝根。辅料为:乳糖、甜菊素。 |
硫唑嘌呤。化学名称:6-[(1-甲基-4-硝基-1H-咪唑基-5-)硫代]-1H-嘌呤。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9H7N7O2S分子量:27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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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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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089 |
国药准字H31021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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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1.急慢性白血病,对慢性粒细胞型白血病近期疗效较好,作用快,但缓解期短;2.后天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3.慢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与自体免疫有关的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变;4.甲状腺机能亢进,重症肌无力;5.其他: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节段性肠炎、多发性神经根炎、狼疮性肾炎,增殖性肾炎,Wegener氏肉芽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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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5次。 |
1.口服每日1.5mg~4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2.异体移植,每日2mg~5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3.白血病,每日1.5mg~3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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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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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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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可致畸胎,孕妇忌用 老人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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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1.急慢性白血病,对慢性粒细胞型白血病近期疗效较好,作用快,但缓解期短;2.后天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3.慢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与自体免疫有关的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变;4.甲状腺机能亢进,重症肌无力;5.其他: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节段性肠炎、多发性神经根炎、狼疮性肾炎,增殖性肾炎,Wegener氏肉芽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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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体内几乎全部转变成6-巯基嘌呤而起作用。由于其转变过程较慢,因而发挥作用缓慢。它能抑制Friend白血病,抑制病毒对小鼠的感染,使脾脏肿大得到抑制,使脾脏及血浆内病毒滴度下降。大鼠长期腹腔注射本品达4~5个月时出现体重下降、严重贫血和网织细胞增加。家兔于妊娠早期给予本药,可引起畸胎,主要是肢体发育受到影响。可通过对RNA代谢的干扰而具有免疫抑制作用。若小剂量长期存在于培养基中,可抑制致敏的淋巴细胞在体外的杀伤细胞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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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致肝功能损害,故肝功能差者忌用,亦可发生皮疹,偶致肌肉萎缩,用药期间严格检查血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