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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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甘氨酸茶碱钠(按无水茶碱计150mg)、愈创木酚甘油醚100mg。 |
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黄凡士林、液体石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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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烟台荣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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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87 |
国药准字Z200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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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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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4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儿童酌减。治疗有效血药浓度水平约在10~20mcg/ml,由于个体消除存在差异,要达到有效血药浓度水平,服用剂量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有效和毒性血药浓度接近,因而建议对血药浓度进行监测,基于茶碱的血药浓度进行剂量调整。 |
肛门给药。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睡前或便后外用。使用时先将患部用温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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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茶碱或愈创木酚甘油醚有过敏史者禁用。 |
1.少数患者出现食欲不振、腹泻、腹痛。 2.用药后出现黄疸,眼和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 3.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及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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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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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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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大多数出现的毒副作用常常是由过量服用甘氨酸茶碱钠引起的,以下是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 1.胃肠道:恶心、头晕、上腹部疼痛、呕血、腹泻。 2.中枢神经系统:头痛、烦躁不安、失眠、反射亢进、肌肉抽搐、阵挛性和强直性惊厥。 3.心血管方面:心悸、心动过速、期外收缩、低血压、循环衰竭、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不齐。 4.呼吸道:呼吸急促。 5.肾:蛋白尿、管形尿、血尿、尿量增加。 6.其他:高血糖,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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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在6小时内重复服用。 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心律失常、严重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甲亢、严重低氧血症、急性心肌梗死、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有溃疡史者。 3.吸烟者茶碱的肝代谢加强,可能对茶碱血药浓度产生影响。 4.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患者。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3.保持大便通畅。 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病患者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定期检查眼压。 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或血液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仅对痔疮合并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有效,如便血量较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应去医院就诊。 8.放置时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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